2026-05期●卷首语●

坚持为人民出政绩

作者:赵畅

当前,全党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。政绩为谁而树?习近平总书记给出的答案一以贯之——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。这一表述质朴而深邃,既是价值判断,也是方法论。

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,当然是有来由有依据的。它表现在:一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所决定的。为中国人民谋幸福,为中华民族谋复兴,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,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、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。二是由建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得出的结论。一百多年的建党历史告诉我们,什么时候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,什么时候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更大支持,什么时候党领导的事业发展壮大就越快。反之,则不然。三是由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提出的必然要求。要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,并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就必须围绕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的要求,团结一心、凝聚力量,敢于担当、善作善成。

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,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有指向有内涵有标准的。换言之,政绩必须体现“人民性”要求,而且是可感可亲可比的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政绩必须彰显以下三原则:一是人民满意的原则。“为人民出政绩”,“政绩”理应让人民满意。也就是说,绩的含金量如何,其评判权在人民,因为人民感受最深切,也最有发言权。二是可持续的原则。真正意义上的政绩,不是为了图一时一事之赞,而是要持续有效,既能管当前也能顾长远,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。三是接受监督的原则。为了防止出现打着“为人民出政绩”的旗号而为个人博功名的歪风,在打造政绩的过程中,必须加强全方位的监督,尤其要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细扎实,确保政绩凸显以“人民”为核心的本色。

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,不可能一蹴而就,而是要秉承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,“干”字当头,要在以下三点上发力推进。一是坚持敬畏人民,明确导向出政绩。我们自应向总书记学习看齐,深刻领会“人民”的党性意义和政治价值,并以高度敬畏之心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。特别是要通过向人民群众学习,积累执政的智慧和勇气;通过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、操心事、揪心事,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,回报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,并因势利导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。二是坚持协调发展,紧扣核心出政绩。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,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,事关人民美好幸福生活进一步提升的全局。我们一定要坚持“五位一体”整体推进、协调发展,切不可借口本地情况特殊而搞单兵独进,切实避免出现畸轻畸重、有失偏颇的情况。三是坚持“显”“潜”并重,注重方法出政绩。不可否认,“显绩”见效快,看得见、摸得着,而“潜绩”相对见效缓慢,不显山、不露水。殊不知,“潜绩”往往事关长远发展,偏废“潜绩”最终必然导致今后发展迟缓以至受阻。我们必须处理好“显绩”和“潜绩”的关系,更加重视“打基础、利长远”的问题。

政绩观连接着当下与未来。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,绝非一时一事的要求,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种工作导向。对每一个共产党人来说,能否做到“坚持为人民出政绩”,也是其党性观念强弱、思想境界高低、工作作风好差的“分水岭”。为此,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“功成不必在我、功成必定有我”的理念,把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大事、小事、难事,干实、干成、干好,进一步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效度。